湖北省农科院发布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科技创新十条意见

发布时间:    2024-09-09 18:20:36

 适当放宽申请院所科研基金年龄范围、年满50周岁申报职称免试外语、孕哺期实行弹性工作制……

近日,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出台《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发挥更大作用的十条意见》,促进女性科技人才成长进步、施展才华、发挥作用。

   《意见》提出,加大对女性科技人员培养力度,积极支持女性科技人员申报“1+3+9”人才发展体系中各类人才培养计划;

    适当放宽女性科技人才申请院、所科研基金年龄范围,年龄节点相对男性放宽1-2岁;

    职称评聘过程中,对女性科技人才设置外语水平能力测试免试条件,即年满50周岁以上女性申报职称可免试外语;

积极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申报评选各类科研项目、成果奖励、人才项目和职称岗位;

积极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各级人大、政协,各民主党派、人民团体中任职,积极推荐女性科技人才参加各类党(团)校培训、到基层挂职锻炼;

    鼓励女性科技拔尖人才加入科技专家智库,参与创新政策制定、科技规划和计划指南编制等创新决策,畅通女性科技人才创新需求与科技资源配置的对接渠道;

    鼓励女性科技人才积极参与“科技创新巾帼行动”,组建巾帼志愿服务团,深入院企研发中心、深度合作农业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等开展科技服务,助力女性科技人才立足岗位建功立业;

    引导女性科技人才积极参与创新创业交流活动,为女性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、推介科研成果、加强技术合作创造条件,着力提升女性科技人才在专业领域内知晓度和影响力。

    针对孕期和哺乳期女性科技人才,《意见》提出,对孕期和法定生育产假结束后哺乳期一年内女性科技人才,支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实行弹性工作制,并适当提供便利条件,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;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在承担院级科研类任务、人才项目、岗位聘用等方面,可根据需要申请延期结题或延期考核评价,最长延期6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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